六安这50人将享受首批特殊津贴,涉及六安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市政府决定从年起建立特殊津贴制度。
按照市政府《关于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意见》(六政秘[]号)文件要求,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能力、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为依据,从优选拔,确保人选质量。选拔时优先考虑人选近五年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既要看成果获奖层次的高低,更要注重产学研结合取得的实际效果。
选拔工作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倾斜,向承担重要项目任务的关键人才倾斜,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基层骨干倾斜,向中青年优秀人才倾斜。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专业技术领域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经个人申报、基层推荐、组织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出首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0名,市人社局予以公示。
首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名单(公示)
公示期7天:7年12月12日至7年12月2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专技科和监察室反映。
专技科:-
监察室:-
今后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数量控制在30名以内。津贴标准为每人元人民币,一次性发放。所需经费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经批准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由市政府颁发特殊津贴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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