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重度残疾人每月可领60元护理
安徽省日前出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今年起,凡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与此同时,安徽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据介绍,安徽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据了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安徽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日前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发文,为配合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为配合新的人口政策,我省对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作出调整: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外,有三种情形,可增发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今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启动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部署,我市迅速启动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补贴对象为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
即日起至3月25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补贴申请,学校初审后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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